关于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规定
* 来源 :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6-01 * 浏览 : 67
关于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规定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协会章程,会员单位应积极缴纳会费。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按年度计收,收取时间为每年度的六月底前一次缴清。各会员单位请按以下标准缴纳协会会费:
会员单位每年100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2000.00元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二○一七年四月
上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启动全面工作
下一条: 关于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