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赣建质监字[2017]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监站:
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每年整治一两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要求,针对近期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决定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1、抗震钢筋的使用
2、后浇带模板的搭设及拆除
3、屋面防水的施工
二、整治目标
1、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结构说明和规范要求使用抗震钢筋(带E钢筋),且钢筋检验报告指标应明确反映设计要求。
2、梁、板后浇带模板及支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后浇带独立支撑范围的模板及支架应单独支设,自成体系,牢固可靠;支撑体系应预留施工通道,后浇带独立模板及支架在砼浇捣完毕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拆除。
3、屋面防水材料、工序和工艺等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图集要求施工,保障建筑物防水功能。
三、有关要求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仔细核查施工图中有关抗震钢筋、后浇带和屋面防水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规范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上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严格履行技术交底、检查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工程实体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要将上述整治重点列为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落实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
3、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将上述整治内容作为监督重点,列入监督工作计划,督促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健全质量管控机制,保障工程实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质量管理标准化(结构示范工程)活动相结合,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培育典型,每年召开现场会,以样板引路推动专项整治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取得扎实成效。并分别在2017年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我局质量管理科 陈磊 ,电话0791-88100251。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印发